内部资料请勿随意销毁******
“内部学习资料存在涉密内容,处理不当极易埋下失泄密隐患,我们应严肃对待、正确处理……”第76集团军某旅无人机连的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上,上等兵小岳结合亲身经历的发言,让大家深受启发。就在前不久,小岳因随意处理内部学习资料,受到指导员批评。
那天,机关通知要开展一次安全保密检查。闻讯后,小岳赶忙抱着班里整理出的一摞使用过的内部学习资料,准备拿到垃圾场附近的一处空地焚烧。本以为“动作迅速”就能万无一失,没想到还没走出连队,就被指导员何军添看到。了解情况后,何指导员提醒小岳,内部学习资料包含涉密内容,处理不当随意销毁会存在失泄密风险。小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立即承认了错误,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文书的监督下,用碎纸机对这些学习资料进行销毁。
安全保密工作体现在方方面面,必须慎之又慎。结合这次检查,何指导员在连队开展了一次专题教育,组织官兵认真学习保密相关法规,剖析失泄密典型案例的原因和教训,并围绕“保密工作怎么做”展开讨论交流。大家普遍认识到,失泄密问题往往由工作生活中细枝末节的举动导致,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事事依法依规。之后,官兵认真整理各类文件资料,并依规妥善保管。文书小刘发挥特长制作以安全保密为主题的展板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各班张贴安全保密警示标语,提醒官兵时刻注意保密要求。
条令条例对安全保密工作有明确规定,官兵不再为保密检查经常犯难。如今,该连各类涉密文件和学习资料在保密柜内集中存放,由专人管理,到期文件依规按时清退,确保不失管失控。在最近几次安全保密工作检查中,连队未发现任何问题。(刘念 靳钰龙)
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