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瞄准高质量发展 昆山产业链不断升级******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瞄准高质量发展 昆山产业链不断升级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江苏昆山向存量土地要发展增量的同时,瞄准高质量发展,聚焦头部企业、科创企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新的超越”。
当记者到达昆山时,当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在进行一场碰头会,碰头会的焦点问题是如何盘活现有的存量土地。
这是从空中视角拍摄到的昆山,过去“缺什么补什么”的招商策略让各类制造企业串“点”成“链”,但同时土地资源也越来越稀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经过一系列调研,昆山出台了进一步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的若干意见,新一批存量土地的改造提上日程,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以转让、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开发低效用地。眼前,这片土地就被列入昆山市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名单。
通过统一规划,改造后园区将吸引汽车零部件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等产业进入,预计未来亩均税收将达到50万元,是原来的3倍。土地的提质增效让昆山高质量发展有了基础,而持续锁定最先进的技术也推动着昆山产业链不断升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的增长引擎,这坚定了昆山发展培育自己工业大脑的思路。
这是一场企业展示会的现场。昆山邀请了200多家科技企业,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台上,这些企业介绍最新研究成果。台下,昆山各类制造企业、主管部门认真聆听,不想放过任何合作机会。
目前,昆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规上工业总产值占比约51%。根据当地测算,到2025年,这个数字将达到56%。此外,2025年前,昆山计划实现培育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0家,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央视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