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创作不可放逐表达意识******
作者:夕 君
戏剧是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数千年来绵延至今,派生出不同的类型、风格、流派等,可以说蔚为大观。其中,针锋相对的观点、迥然有别的艺术实践对话、共存,也是一道风景。总的来说,持不同理论主张、开展不同艺术实践的戏剧人普遍注重戏剧的表达意识,即认为,戏剧的思想内容、舞美设计等是创作者主体精神、生命体验、生活经验等的表达与投射,凝结着创作者特定的文化、艺术诉求。说得直白一点,一部戏总得说点什么,哪怕表现的是荒诞甚至空虚,那也是有所表达的。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实践并不总是与理论期待相符合,有些作品的表达意识相当淡漠,故事情节千篇一律,人物塑造千人一面,台词中充斥着大话、空话、套话,甚至将报纸、文件上的话成套、成段堆砌到剧本之中,在拾人牙慧、牙牙学语中,窥见思想的空洞、思考的阙如和态度的敷衍。有时,这类作品的主创还会以绚丽的声光电等手段掩盖表达意识的不足。令人稍觉慰藉的是,这类放逐了表达意识的、机械生产式的作品,几乎不会受到观众和市场的认可,甚至很少有人看,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只是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仍很不妥。
戏剧创作放逐表达意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无人问津的作品相比,艺术内核不坚固但观众数量庞大的作品更值得注意。随着戏剧发展的多元化,不少作品越来越强调观众的参与感、互动感,无论剧本创作还是舞台设计,都为观众的介入留足了空间。这类作品以创新的姿态挖掘戏剧的新的可能性,探索戏剧概念的边界,值得鼓励,然而一旦过于强调互动性,戏剧自身逻辑的完整性难免遭到破坏,创作主体的表达意识必然要向观众的参与和选择让步,二者如何调和,非常考验创作者的智慧和经验。
在某种浪潮汹涌之时,保持一定的克制和定力十分可贵。跨界融合没有问题,分寸、尺度至关重要。当戏剧大幅度、全方位地向观众“敞开”,其文学意味、表达意识被稀释乃至消解,戏剧和游戏、剧本杀、视觉秀等其他艺术形式、娱乐方式的差异及边界就逐渐变得模糊不清。有些作品,说它是戏剧,它似乎击穿了“第四堵墙”,侵入了观众的心理屏障;说它是游戏,它又很难像纯粹的游戏那样让观众毫无顾忌地投入,毕竟与看过剧本的职业演员一起演戏,这种压力对观众来说太大了些,很难放得开;说它是舞台秀、灯光秀,其科技含量、视听效果又很难达到观众期待的“大秀”的水平。
那么,问题就来了。放逐表达意识而一味追求与观众“打成一片”,戏剧究竟获得了解放还是陷入了尴尬?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但可以做进一步、长时段观察。把自己“创新”成其他事物,这是否是戏剧创新的理想途径?这个问题也不容易回答,但值得认真考量。
在笔者看来,文艺工作者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时时刻刻将观众放在心中,这完全正确且非常必要。但是,尊重观众、为观众服务,并不意味着放逐自身表达意识,把剧本“写作权”交给观众,仅将戏剧视为让观众游乐其中的一场真人秀,怎么乐呵、怎么新鲜就怎么来。真正的创新应该是有内涵的,而不是让艺术坚守让位于商业逻辑、让精神共鸣让位于感官刺激。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终归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仅仅满足消费者物质层面的“使用需求”是不够的。纵然不能一律要求戏剧为观众启智润心,也至少应该提供些许精神对话的场域、心灵慰藉的温度、审美愉悦的空间。做好本职工作,守护好文艺、文艺工作者的职责,这才是真正将观众放在了心上。哪怕创作者的追求仅是娱乐观众,内涵较为丰富、表达意识较强的作品,也往往能够达到更好的娱乐效果。
总之,对于戏剧创作来说,形式可以千变万化,理念可以不断更迭,但一定的表达意识总不该缺席。(夕君)
吉林白城铁警抓获潜逃28年命案逃犯******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211.htm,id:1303246211
中新网白城1月6日电 (张瑶 油志扬刘蓝天)“逃亡生活终于结束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当民警出现在犯罪嫌疑人冯某面前时,冯某喃喃自语。日前,沈阳铁路公安局白城公安处成功抓获潜逃28年的命案网上在逃人员冯某。
1994年8月29日,冯某因琐事与被害人韩某发生口角,用匕首刺中韩某胸部,韩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案发后,冯某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开始了逃亡生活。
鉴于当时侦查条件、技术力量等多方面限制,冯某潜逃后便销声匿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二十余年来,白城铁警几代刑侦人全力以赴、历经曲折,从未放弃过追凶缉逃工作。
2021年9月,白城铁路公安处决定由侦查经验丰富的4名民警组成案件攻坚小组,对该案件进行挂牌攻坚。一年多来,民警足迹遍布黑、吉、辽、冀4省8市,梳理信息20万条。
民警在黑龙江省鸡西市调查时发现,一个名叫李某的女子与冯某特征高度相似。但在走访当地多个部门调阅上千份资料后,民警发现鸡西市并没有嫌疑人的生活轨迹。
通过对李某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进行梳理,李某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好友郭某率先进入警方视野,民警随即赶赴秦皇岛。在详细了解李某的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结合郭某回忆与李某聊天时的细节、生活经历,以及对案发时照片的辨认,民警最终证实李某就是在逃人员冯某。
最终,民警在辽宁省鞍山市将冯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