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实录】
从2012年到2022年,十年间,我们的国家和社会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了16个方面的成就。这些成就,体现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家都有哪些体会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体会。
2012年,我刚好大学本科毕业。那一年,我开始特别关注一个反映空气质量的指标,叫“PM2.5”。这个数值越高,说明空气质量越差。2013年1月15日,有媒体发布监测数据说,在全国74个监测城市中,有33个城市的PM2.5指数,都超过了300,这意味着,这些城市的空气,已经严重污染了。
2013年,我们开始了一系列延续至今的铁腕治污行动。效果呢,也是肉眼可见的,现在我们的天变得更蓝了、我们的山变得更绿了、我们的水变得更清了。拿我生活所在的城市北京来说,它曾经饱受雾霾之苦,有时难得出现一个蓝天白云的好天气,朋友们就会发朋友圈、晒美图。而现在,蓝天白云已是标配,曾经的奢侈品成为了日常品。我们国家生态环境领域发生的这些重大变化,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比如,美国彭博新闻社报道说,从2013年到2020年这7年,中国的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当于美国《清洁空气法案》实施30多年的改善幅度。
这十年,我感受最深的,是我从北京回老家,变得更快捷、更方便了。之前我乘坐的是K字头的绿皮火车,后来变成D字头的动车,再后来变成G字头的高铁。回老家的时间,也由最初的8小时,缩短到5小时,而后又缩短到3小时。现在,我早晨从北京出发,中午就可以回到家,吃上一碗妈妈包的热气腾腾的饺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高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遥想100多年前,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在他的《建国方略》中,曾经设想,建成16万公里的铁路和160万公里的公路,而如今,他的梦想已经被实现甚至被超越。截至到2020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已达15万余公里,其中高铁4万余公里,居世界第一;我国公路通车里程已达51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5.5万公里,居世界第一。
这十年,我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是一位航天爱好者,在工作之余还特别关注航天科技领域的发展情况。我大学毕业那会儿,中国刚刚实现奔月的目标,但是没有丝毫停歇,中国就决心自主开展火星探测。2016年,中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天问一号”获批立项,用了不到4年时间,便完成了探测器研制。2020年7月,天问一号发射成功,9个月后,成功着陆火星、开展巡视。通过一次任务就完成对火星的环绕、着陆和巡视三大目标,这在人类航天史上,是第一次。而且这十年,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火箭升空的画面也明显增多了,那一次次的“点火”声,激动人心、震撼人心。从2020年5月到2022年8月,长征火箭连续103次发射成功。其中2021年中国航天发射任务55次,居世界第一。
这十年,我们的生活更便利了。记得上大学那会儿,我买书、买生活用品,还需要到实体店选购;而现在呢,我只需要在手机上下单,第二天就可以收到货物。这是十年前的我们所享受不到的便利。
这十年的成就,还有很多很多,比如说: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更强了,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我们的行政办事效率更高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我们的政治生态更清正了,一些歪风邪气、沉疴顽疾得到整治,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我们老百姓的医疗保障更好了、寿命更长了,人均预期寿命从74.8岁增长到78.2岁;同时,我们在国际上的朋友更多了,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更大了,在国际上的地位更重要了。
总之,新时代十年的伟大成就,让我们更加自信了,让我们有了更多平视世界的底气,也让我们坚信,我们未来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古人说:“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看似最寻常的发展变化,背后却需要付出极其艰辛的努力。新时代这十年,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交汇,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比如说,在国际方面,“逆全球化”思潮愈演愈烈,“贸易保护主义”再次抬头,一些西方国家鼓吹与中国脱钩,并对中国进行讹诈、封锁和极限施压。在国内方面,中国的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好吃的肉都吃完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涉及到更多利益的调整和更深层次的矛盾。
所以说,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决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那是因为,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凝心聚力、审时度势、果敢抉择,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撸起袖子加油干,对内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加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中国这艘巍巍巨轮,更加行稳致远!
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十年刚刚走过,新的历史任务已经到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苏轼有句词说得好,叫“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用伟大奋斗创造了百年伟业,也一定能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
出品人:杨谷 林振义
总策划:陈建栋 孙晓莉
总监制:吴丛丛 黄伟
策划:蒋正翔 施墨
监制:张晞 李澍
统筹:韩丹 桑熙 陈航
编辑:徐倩阳 刘梦甜
编导:路天悦 梁爽 常世林
设计:王爱民 杨经国
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指导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支持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高端智库、光明网联合出品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