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星卡”升温,专业从业人员提醒:新手勿跟风******
“球星卡”升温,新手勿跟风
本报记者 孙奇茹
“一张纸片,上面画着人,最贵的那种签名卡竟然能卖好几百万美元!”一位国内著名脱口秀演员在舞台演讲时讲述了自己近期迷上NBA球星卡的故事。近两年来,继潮玩盲盒、球鞋之后,又一个“小众”收藏品开始走向台前——球星卡。
“小卡片”成另类投资新宠?
一张印有运动明星肖像的卡片,能值多少钱?今年8月,棒球名宿霍纳斯·瓦格纳的一张球星卡拍出了725万美元的惊人价格。
球星卡,是以篮球、棒球、足球、网球等多项运动为主的顶尖运动员形象为元素制作的卡片,是一种兼具收藏和投资价值的体育IP衍生品。在诞生之初,球星卡的意义与不少国内消费者儿时从零食包装袋里拆出来的小浣熊卡、水浒传英雄卡并无二致。1880年左右,美国烟草制造商将球员卡作为买香烟的赠品附在香烟盒中,后来球星卡逐渐成为球迷文化的一部分。
记者了解到,球星卡的购买、流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Topps、PANINI、Upper Deck等具有独家发行权的球星卡发行商购买未开箱的“盲盒”,抽中全球限量、概率低的卡则具备一定的收藏价值;二是购买已开盒、卡面内容已经明确的明卡。
球星卡的销售状况和价格与赛事进展、运动员的个人动态、球星卡发行的稀缺程度等密切相关。有些球星卡有球星签名,会更受欢迎。“球星卡价格还受球星比赛表现影响。如果球星因伤退出这一赛季,球星卡价格也会回落。”一位资深从业者说道。
业内人士透露,球星卡的成熟市场主要在北美,中国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中。
兴趣变现带热国内市场
一些较早开始玩卡的国内资深“卡友”,逐渐将兴趣变成了生意,也将这项略显小众的收藏品类逐渐在国内推广。据了解,北京目前是中国球星卡收藏与交易量最大的城市。
张邱昊是北京最大球星卡店的运营副总。从上世纪90年代末在小学门口围观玩具小摊上的球星卡,初中时每天放学逛卡店,到如今运营一家业内知名的球星卡店,他把对球星卡的喜爱玩成了专业。
资深球星卡玩家、T8收藏品廊主理人郑嘉琪从学生时代起就与球星卡结下了不解之缘,从2010年开始有规模、成体系地收藏球星卡,喜欢收藏顶级球星亲笔签名的球星卡。今年8月,郑嘉琪辞去工作开设店铺,专注于球星卡销售,开启了球星卡跨境电商之路。近期,他的店铺在eBay平台上线短短6周,累计销售额就突破20万美元。
“在我们平台上,每秒钟就有3张新的球星卡卡片上线。”跨境电商平台eBay相关负责人说,中国庞大的收藏爱好者和球迷基数,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不少卡遭遇缩水三分之二
需要留意的是,球星卡价值波动剧烈,新手切忌盲目跟风。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不少NBA明星球员的卡,都遭遇过从高点缩水三分之二的暴跌行情。
记者获悉,在“兴趣变现”案例的激发之下,部分新手抱着想“低进高出”赚一把的心态购买球星卡盲盒,希望自己能开出高价值的稀有球星卡。然而,一位北京球星卡店店主透露,整箱球星卡往往价格较高,动辄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一箱,很少有人能直接买下,因此“众筹开卡”“组队开卡”成了卡友之间的常态。即便如此,卡友们也常常因为不断开盲盒的冲动而付出高昂代价。
从事球星卡行业多年的张邱昊提醒:“建议初入门者不要盲目拆盒,可以先从自己喜欢的球星开始买明卡,这才能真正体现体育收藏的价值,盲目追求稀有的球星卡,投入太大,风险也大。”
《北京日报》2022年10月14日第15版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